別在盛怒時開罰

別在盛怒時開罰

分享者/菜媽

編輯/媽咪愛


說到體罰,對於我們這些4、5、6年級生來說,真是成長過程中必當承受之重——哪個人在求學過程中沒被師長打過?!成績不好、行為頑劣的不說,就是品學兼優的學生,老師為了激勵他「好還要更好」,往往以更嚴苛的標準:一分一下的方式,揮起籐鞭也一點都不手軟。而早期傳統家庭中,往往也都有所謂的「家法」——雞毛撣、曬衣架、或是麻將桌上的牌尺、爸爸腰間上的皮帶····當父母脾氣來時,信手揮打,都是既消氣又兼教養孩子的好工具。

在我求學的過程裡,其實並無太多刻骨銘心的體罰經驗,不是我沒被老師打過,反倒是因為被打實在太稀鬆平常,而不值得記住,比較不同的是我在家裏被打的經驗,頗值得和父母們分享一下。從小我和爸媽、妹妹就與爺爺奶奶同住,奶奶掌管家中的大小事務,因此我媽除了教書工作外,回到家,也就只管管她和我爸、以及我和我妹的一些小事。

可能是礙於和公婆同住,不想驚擾到長輩、讓老人家操煩,或是為了給我和妹妹保留面子,總之小時候,當我們做錯事或是表現不當時,我媽幾乎不曾立刻教訓我和妹妹, 只會暗中瞪我們一眼,再附耳低聲喝止我們兩句,等到晚上爺爺奶奶進房休息後,即使我們已躲入夢鄉,她也會把我們喊醒,將之前我們做錯的事一一指正,讓我們知道錯在哪裡,然後依嚴重性給予處罰。因為早已氣過、人也冷靜下來,因此我媽處罰我們,無論是打手心、罰站、還是罰寫「我再也不···」50~100遍 ,都不會帶有太多怒氣,使得我和妹妹能比較甘心的承受。

然而,現在絕大多數是親子兩代共居的小家庭,使得父母往往乘著盛怒就立刻教訓起孩子——當父母因愛而焦慮而生氣而責罵、責打孩子時,孩子所感受到的,就再也不是源頭的那個愛,以及父母想要傳達的道理;留在孩子心中的,就只有父母猙獰、暴怒的面容與氣焰而已。所以父母一定要責罰孩子,就應該學我媽這樣,等到自己平靜下來後才執行。父母若能要求自己,盡量在心平氣和時才進行教養,就不會倚賴責打或懲罰,而會去尋求更好的教養方法,那麼無論這個方法是什麼,都一定比氣急敗壞的教訓孩子,更能讓他明白道理並誠意改過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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