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售價
促銷價
巧克力雲莊走過了17個年頭,從夢想、熱愛巧克力,到付諸行動,拜訪過世界各地無數個巧克力專業工廠,包括個人工作室,深入去體驗人們對巧克力的喜愛與偏見。為了讓巧克力的品質更進一步得到保證,巧克力雲莊遠赴厄瓜多契作了300公頃的頂級可可莊園,成為台灣唯一整合自可可產地契作、研發生產到通路銷售的巧克力專業製造工廠,堅持新鮮就是最好的巧克力,榮獲ISO22000 及HACCP認證。
巧克力雲莊為更完整掌握品質,投資參與了世界最頂級可可產區厄瓜多爾可可莊園的生產,將當地優質的可可豆運回台灣加工製造,以最好的原料做最好的巧克力。同時為推廣可可文化,除建立巧克力故事館,定時專人導覽解說,介紹可可文化及知識,及透過DIY實際體驗巧克力製作過程之外,2017年更是派專業攝影團隊遠赴厄瓜多爾拍攝3D立體為電影的方式呈現給顧客。 若想花更多時間感受雲莊,還有舒適寬敞民宿可以選擇。雲莊四面環山水氣旺盛,是植物生長的好地方,園區景觀隨春夏秋冬而變,冬季12月到隔年3月則是草莓盛產的季節。
方案1 雙人平日住宿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4,750元,限平日使用-週日至週五,週六或連續假期不可使用)
此房型不得再加人。
方案2 雙人平日住宿含體驗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5,250元,限平日使用-週日至週五,週六或連續假期不可使用)
此房型不得再加人。
方案3 四人平日住宿:
• 空間密碼四人房住宿一晚+四客早餐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8,280元,限平日使用-週日至週五,週六或連續假期不可使用)
此房型加人說明:
✓ 超過110公分,費用800元/人,最多可加2人,含加床、早餐、記憶墊、備品。
方案4 四人平日住宿含體驗:
• 空間密碼四人房住宿一晚+四客早餐+巧克力DIY兩份(雙人共用)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8,720元,限平日使用-週日至週五,週六或連續假期不可使用)
此房型不得再加人。
方案5 四人平日住宿含晚餐:
• 空間密碼四人房住宿一晚+早餐4客+蛋糕午茶套餐4份+巧克力DIY4份+晚餐4份+巧克力微電影4份
( 以上行程平日原價12,120元,限平日使用-週日至週五,週六或連續假期不可使用)
此房型不得再加人。
✓ 空間密碼二人房:3間/22坪
✓ 夢想館四人房:3間/30坪
✔可服務語言:英文、日文
✓ 親子接待服務:兒童座椅、嬰兒澡盆、育嬰室/哺乳室
✓ 無障礙空間:全區
巧克力雲莊休閒農場
❶ 本票券使用前,敬請先行詳閱相關使用規定、適用範圍、成團人數及使用效期等,並務必事先與兌換農場預約;經預約確認後,請勿隨意取消,如有更動請提前致電農場取消或變更預約。
❷ 本票券所註明之優惠內容,其優惠期限為自購票日起壹年內,如逾優惠期限者,得補足價差後使用。
❸ 本票券平假日、孩童之定義及加人、升等之費用計價方式,均依兌換農場之現場規定處理,後續預約服務亦請向兌換農場確認為準。
❹ 本票券農曆春節期間不得使用,春節期間定義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為主。
❺ 本票券之適用兌換農場、兌換內容如有變更或替換時,相關訊息請參閱發行單位官方網站www.taiwanfarm.com.tw最新公告內容為準。
❻ 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票面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。
❼ 本票券屬無記名使用,因毀損或遺失時恕無法補發,敬請持券人自行妥善保管。
❽ 本票券未經發行單位正式書面授權時,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販售、拍賣;若因人為塗改或影印,均視為無效券。
❾ 本票券為保障持券人權益,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辦理,將本票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存入發行人專戶-【銀行:兆豐國際商業銀行-宜蘭分行;戶名: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;帳號:06209006527】,並應專款專用。
❿ 本票券之發行人為整合行銷單位,並非最終服務提供之業者,如有發生與本票券記載商品內容所提供服務不符之情事,請逕向本會窗口提出申訴,以維護您的消費權益。(發行人客服專線:03-9381269;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專線:1950)
❶尚未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辦理退款時,將酌收實付訂單金額3%作為行政手續費,並請繳回紙本發票(電子發票則免)、贈票等;如贈票已使用,本會將扣除行政手續費及贈票面額等值現金後,將退款以匯款方式匯入消費者指定帳戶,惟匯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★付款方式為線上刷卡者,會進行系統刷退,但如過了系統可刷退時間點,只能用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
★付款方式為ATM轉帳者,需提供銀行帳戶資料,以銀行匯款方式退款,將產生銀行匯費30元,此費用需由客人支付。
❷已向農場訂房退票規定:依『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』,以住宿券票面金額,依農場原預收訂金百分比辦理退款, 且本票券亦將作廢不得再使用,說明如下:
★ 旅客行程遇颱風、強烈地震、法定傳染病等天災因素取消訂房時,自訂金扣除房價5%為服務手續費用;餘額退還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四日以前取消訂房時,依「尚未訂房退票規定」辦理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十日至第十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7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七日至第九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5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四日至第六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4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二日至第三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3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取消訂房時,退還訂金20%,需自付100元行政手續費。
★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時,不退還訂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