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玩、調皮的貝里斯王子素來以淘氣聞名,即使是再野的黑貓也不敢擋在他前面。人們都在背後稱他為「淘氣王子」。
一天夜裡,淘氣王子嫌皇宮生活無聊,強迫被他從街上撿來、經常替他受罰的挨鞭僮傑米和他一起離家出走,卻倒楣遇上無惡不作的強盜!
強盜威脅王子寫信給國王才肯放走他們,但是……平時不好學習的淘氣王子就連大字都不識一個,機靈的傑米馬上告訴強盜們自己就是王子,想藉著身分交換,掩護淘氣王子。沒想到,王子卻為了頭銜被搶走而使性子,不斷打亂計畫,搞得傑米十分狼狽,氣得差點在半途把王子甩了。不過,他終究不忍讓王子獨自流浪在危機四伏的鄉野間,還是讓淘氣王子跟著他四處闖蕩。
一路上,淘氣王子不僅沒感受到離家出走的美好與自由,反而歷經了許多意料之外的磨難與不曾有過的體驗,看見皇宮外的民間疾苦,他開始對自己生來就擁有一切,有了不同的看法……然而,面對緊追在後的強盜,淘氣王子跟挨鞭僮能順利逃脫,回到皇宮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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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紹
作者:席德‧弗雷希門(Sid Fleischman)
出生於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,小學五年級時,他立志要當魔術師,高中一畢業便參加雜耍劇團,到各地旅行。第二次世界大戰時,他是海軍後備軍人,戰後念完了大學,當起報社記者。一九五○年,他服務的聖地牙哥日報歇業,才轉向專業寫作。
涉足兒童文學對席德來說完全始料未及。最初,他撰寫以成人讀者為對象的小說;後來小說被改編成知名電影,他便專心一意從事電影劇本的寫作。「是我的孩子促使我開始寫兒童文學。」席德在自傳裡說:「他們不懂我是靠什麼吃飯的,為什麼我可以整天待在家裡,而別人的爸爸卻總是早出晚歸。為了讓他們明白我怎麼賺錢,我決定寫一本他們看得懂的書。」因此,席德當時有兩份工作:創作童書和電影劇本。
對於童書創作,席德抱著非常認真嚴肅的態度。「小時候看的書,我們會記得一輩子,影響力非常大。因此,每一段、每一頁,作家都必須拿出他最好的東西來。」他所寫的童書超過三十五本,其中有好幾部被拍成電影。
然而,席德寫作的速度並不快,一部篇幅不長的小說往往需要三個月到一年才能完成。如果他一時沒辦法幫主角找到出路,故事就只好拖著。「我寫書等於在摸瞎,在還沒走到下一步之前,我不知道那裡會有什麼。這樣可以保持寫作的趣味,因為我總急著想知道之後會發生什麼事。」
這位年幼時不曾想過要當作家,卻因體驗了五花八門的人生經歷,而奠下良好的寫作基礎,並獲得紐伯瑞文學獎的肯定,他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如此精采、生動,或許正是源自於他認真、幽默又曠達的態度吧!
譯者:吳榮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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