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19歲的媽媽 我跟我男朋友都希望能夠登記結婚 給我一個名分一個保障
問題是我家人不同意我生小孩甚至是結婚
我知道未滿20歲要登記結婚的話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跟證件
可是我聽朋友說只要是滿18了 懷孕了 帶著戶口名簿 印章 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就可以准許登記
是確定的嗎??
因為目前住在南投 我跟我男朋友戶籍都在桃園 那我們也是要回桃園戶政事務所辦嗎??
問題很多 謝謝媽媽們看完 > <
問題是我家人不同意我生小孩甚至是結婚
我知道未滿20歲要登記結婚的話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跟證件
可是我聽朋友說只要是滿18了 懷孕了 帶著戶口名簿 印章 身分證 戶政事務所就可以准許登記
是確定的嗎??
因為目前住在南投 我跟我男朋友戶籍都在桃園 那我們也是要回桃園戶政事務所辦嗎??
問題很多 謝謝媽媽們看完 > <